服务热线

E-mail:

cannano@cannano.cn


公司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护林中路195号

广纳院公众号
五个“一”工程
"FIVE ONES" PROJECT
五个“一”工程
一个研究院

聚焦科技创新链4-6级;

打造2000人工匠队伍;

让创造价值者更有价值

一个纳米谷

中国核心技术源头区;

世界纳米产业集聚区;

中国企业“红杉生态”区

一群企业

4-6级研发服务支撑;

4-6级成果市场化运营;

4-6级产品企业化助推

一支基金

项目雷达:扫描锁定全球技术/项目/人才

企业血液:激活初创企业,做强核心企业

企业引擎:推动纳米企业,提质增速上市

一套政策

原创技术转化:5000万元/项(最高)

关键中试平台:5000万元/项(最高)

重大产业落地:1亿元/项(最高)

扶持政策——纳米十条
01
【政策背景】
为大力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引进和集聚纳米科技创新成果,推动纳米科技创新发展,培育纳米产业集群,结合我区纳米产业发展情况,制定本办法。
0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经区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入库,并签订相关承诺书的纳米科技企业或机构。
03
【研发平台奖励】
对建设纳米加工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和应用推广平台、通用纳米制造平台、纳米测试分析平台、纳米检验检测平台、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研究实验平台等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平台,经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相关程序认定,每个最高奖励5000万元。
04
【金融扶持与奖励】
企业在近2年内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累计3000万元以上投资,且在近一轮融资中企业估值3亿元以上(投前),其中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应已实际到账并完成注册变更,按照该轮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10家企业,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05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奖励】
对新建立的纳米产业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1亿元。
06
【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专项奖励】
联合上级科技部门共同设立每年2亿元的纳米科技重点专项,采用定向委托或公开竞争等方式,支持国内外优秀团队在本区开展纳米技术研究和优秀成果产业化。
07
【“纳米之星”大赛奖励】
对获得由全国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办的“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将获奖项目引入本区新设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奖励。
08
【办公用房补贴】
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纳米科技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09
【重大推介交流补助】
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纳米技术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审核,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贴100万元。
10
【重点项目扶持】
对带动性强、产业创新能力突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科技平台和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另行予以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