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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方案
2022-08-22
43.7K

一、赛事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主办单位

广州高新区管委会、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三)承办单位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四)协办单位

北京纳米科技产业创新联盟、上海市纳米技术协会、重庆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安徽纳米材料及应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四川省纳米技术协会、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河南大学、西南大学。

大赛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专业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二、参赛项目专业方向

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参赛项目主要从事纳米材料、纳米制造及其在电子、能源、环境、健康等相关领域业务。不属于参赛专业方向的,主办单位和评委有一票否决权。


三、参赛企业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纳米材料、纳米制造及其在电子、能源、环境、健康等相关领域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参赛企业为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 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专业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全国决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六)在前六届“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及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获得名次或单项奖的企业不得继续参加本专业赛。

(七)在前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专业赛。

(八)如参赛获得奖金奖项,必需归报名参赛企业所有。


四、比赛报名

(一)参赛报名

请企业自主评价参赛项目和企业条件是否符合本专业赛的要求,符合参赛要求的可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点击“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统一注册报名。企业对报名材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比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6月28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8日

(二)资格确认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报名企业参赛项目和企业条件进行审查,同时符合参赛项目和参赛企业条件的进入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


五、比赛安排

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事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各地方协会组织推荐及企业自主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8日

(二)第二阶段:全国初赛

全国初赛时间:2022年9月15日前

(三)第三阶段:全国决赛

全国决赛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


六、奖项设置

(一)根据参赛企业总决赛得分,评选出成长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

(二)如更高奖项出现并列,则核减下一级奖项数量,保持奖项数量不变,如三等奖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增补三等奖一名。

(三)进入全国大赛总决赛的企业评为优秀企业,将颁发荣誉证书。


七、服务政策

(一)赛前培训

大赛期间将安排内容丰富的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风险防控、融资、激励机制设计、市场营销以及案例分析等专题培训。

(二)落地服务

对于有愿意落地的获奖企业,组委会可推荐到各地区创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及纳米科技产业基地等优先入驻。

(三)资源对接

获奖企业将优先推荐给大赛创投伙伴机构进行支持;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免费参加联盟组织的纳米产业论坛及产业对接活动。

(四)宣传服务

大赛当天通过主流媒体进行现场直播并进行综合宣传报道服务;为获奖企业提供专业宣传渠道。

(五)落地奖金

对获得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总决赛企业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将获奖项目引入广州开发区新设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奖励。


本方案由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